机动车号牌新标准实施
2007-11-2 22:42:31 来源: 中国赣州网 浏览 网友评论条 点击查看
11月1日,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》(GA36-2007)行业标准自2007年11月1日起颁布实施,新标准调整了大型汽车号牌适用范围,取消了“外籍车号牌”种类。
据了解,新标准的大型汽车号牌适用范围调整为:中型(含)以上载客、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;半挂牵引车;电车。对新标准实施前已核发小型汽车号牌的中型载客汽车,只在办理转移登记和补、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按新标准换发,其他年检等业务照常办理。目前,我市已核发了小型汽车号牌9座以上至19座(含)以下的中型客车有2281辆。根据新标准,从11月1日起停止核发新的“外籍车号牌”,对原核发外籍车号牌的车辆,在办理转移登记和补、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,换发成对应的民用汽车种类号牌。目前,我市共有外籍车号牌的车辆775辆,其中由省交警总队车管所核发的赣M外籍车号牌的车辆232辆。
另据了解,从今年7月开始,由省交警总队车管所核发的赣M外籍车号牌的车辆移交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管理,整个换发号牌时间至2008年7月结束。(记者任继众)
据了解,新标准的大型汽车号牌适用范围调整为:中型(含)以上载客、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;半挂牵引车;电车。对新标准实施前已核发小型汽车号牌的中型载客汽车,只在办理转移登记和补、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按新标准换发,其他年检等业务照常办理。目前,我市已核发了小型汽车号牌9座以上至19座(含)以下的中型客车有2281辆。根据新标准,从11月1日起停止核发新的“外籍车号牌”,对原核发外籍车号牌的车辆,在办理转移登记和补、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,换发成对应的民用汽车种类号牌。目前,我市共有外籍车号牌的车辆775辆,其中由省交警总队车管所核发的赣M外籍车号牌的车辆232辆。
另据了解,从今年7月开始,由省交警总队车管所核发的赣M外籍车号牌的车辆移交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管理,整个换发号牌时间至2008年7月结束。(记者任继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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